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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安全放心消费市场环境 集体诉讼为消费维权撑腰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市场环境,支持消费者正当起诉——

  集体诉讼为消费维权撑腰

  近年来,我国多地就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一方面取得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效果,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

  健身房老板“卷款跑路”、教育培训机构偷偷关门,如果遇上商家玩消失,消费者如何依法维权?对于此类单个消费者损失不大、受损消费者人数多、影响范围广的消费维权,除了个人自发主张权益外,我国还探索了集体诉讼制度,优化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营造出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实践中,重庆、吉林等地消费者组织走上法庭,支持消费者起诉,为消费维权“撑腰”。

  “数小量大”如何维权

  2021年5月,重庆市沄晗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突然停业,且拒不退还剩余的课时费,引发上百名家长集体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多次约谈沄晗公司,但都被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复课或退款。

  重庆市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后,主动承担纠纷处置工作,并将该案作为案源线索上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区两级消委会经过分析研判后认为,沄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石某某涉嫌转移公司资产、恶意“卷款跑路”,可以通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方式要求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履行退款义务。

  2021年8月19日,重庆市、黔江区两级消委会受理了151位消费者的申请,联合支持消费者向黔江区人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并向受案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沄晗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退还消费者培训费用。

  “我们作为支持起诉人参与庭审,而不是旁听人员,这是非常大的进步和创新。”在法庭上,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谷丹作为“支持起诉人”出庭。她表示,他们可以通过为消费者提供诉讼程序指导,协助其收集证据,并协调专业律师代理,最大程度为消费者节约诉讼时间、经济成本。

  当前,校外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健身等消费领域退款难、商家恶意“卷款跑路”、经营者拒绝调解等问题,已成为消费维权的难点、痛点、堵点。

  小区对讲机专家表示,这类小额分散型消费纠纷的特点在于单个消费者的损失不太大,但涉及消费者人数多、影响广。对此,消费者组织在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无果后,可以通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方式,帮助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挽回经济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积极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工作机制,加强同人民法院协作,在处理预付卡消费纠纷中,通过支持集体诉讼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据统计,2021年广东省支持消费者诉讼案件682宗,其中不乏支持预付式消费集体诉讼、批量代理支持消费者诉讼等典型案例。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茂钦指出,近年来,我国多地就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方面取得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效果,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支持集体诉讼

  促进消费,需要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维护消费公平,是促进消费的重要条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的职责,不仅包括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还可以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为规范重庆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有力推动依法追究经营者的民事法律责任,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社会监督。

  “我们出台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明确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管辖、条件、方式等,并将此项工作的程序制作成流程图,梳理此项工作涉及的法律文书,并起草6个法律文书模板供全市各级消委会参考使用。”谷丹说,这标志着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迈出标准化、规范化的一步。

  据了解,目前已有的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主要适用于侵害众多、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且经营者不接受消费者组织的调解,或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消费纠纷争议的案件。可以发起集体诉讼的案件类型通常包括涉及预付式消费、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侵权、产品责任、虚假宣传等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

  由消费者组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可以减少案件数量,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审判效率。2022年3月,重庆市消委会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对于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影响较大的消费纠纷系列案件,经诉前和诉中调解未能有效化解的,探索由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

  2022年6月,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对于侵害众多、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且经营者不接受消委(消协)组织调解或经调解仍不能解决的案件,各级消委(消协)可以支持消费者通过集体诉讼依法维权,人民法院优化此类案件的审理程序。

  记者了解到,部分经营者得知消委会或其他消费者组织准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后,考虑到应诉成本、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因素,主动接受调解并积极履行退款或赔偿义务。

  增强保护合力

  2022年1月25日,消费者授权代表尹小玲和彭泽梅拿着一面写有“有担当敢作为支持集体诉讼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市场环境”的锦旗,专程上门感谢重庆市九龙坡区消委会,为他们依法支持集体诉讼维权所做的工作点赞。

  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除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通过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消费者组织调解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对“单打独斗”的个体消费者维权而言,由于对被告的送达地址、身份证件等相关信息缺少查找的有效途径,提交的诉讼材料难以达到立案审查标准,还会面临举证难等问题。

  相比之下,“人多力量大”的集体诉讼更有利于消费维权。消费者组织协助消费者取证、向受案法院递交支持起诉意见书、以支持起诉人身份参加庭审、协助消费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了这些帮助,消费者集体诉讼的胜算更大家用门铃,底气也更足。

  “对于大规模消费侵权行为,经常存在着消费者集体沉默的委曲求全现象,这种现象反过来又助长了商家的失信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通过探索消费者集体诉讼,特别是充分激活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将大幅提高办案效率,有效降低诉讼成本,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而提升全社会的信用度。

  据了解,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相关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不提具体赔偿诉求,而是通过法院判决裁定经营者违法事实、侵权责任及赔偿方式,由相关消费者向法院主张赔偿,由消委会支持消费者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此后,在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中,提出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

  “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还存在较大的完善空间。”黄茂钦表示,在实践中需不断优化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实现此项制度发展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同时,充分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各地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市场监管部门、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合作,实现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的协同发展。另外,通过借鉴2020年实施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并最终通过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事诉讼法》来提升此项制度的法治化水平。

  集体诉讼让消费维权形成合力。专家表示,探索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推动法院判决真正落实到位,需要司法机关、监管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同时为消协组织依法履职、举证信息收集等提供必要支持,让失信的经营者、参与者真正付出应有代价,让消费者拥有更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经济日报 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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