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金融惩戒标配:5年内暂停被惩戒人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证券日报记者 李冰
6月8日,安徽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断卡”行动联合惩戒名单显示,被惩戒单位和人员共1392个。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多地公示了“断卡”行动金融惩戒人员名单,同时,银行也在加强对账户的管理。5年内暂停被惩戒人支付账户所有业务成为“断卡”行动金融惩戒标配。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表示,“金融惩戒名单与过往的失信人名单内容不同,但作用是相同的。一方面是惩罚,让被惩戒人在金融业务上失去便利性;另一方面则是监督。”
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有关业务
上述联合惩戒名单的惩戒措施显示,对被惩戒单位和个人,基础运营商5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且不得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
6月3日,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对70名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转账洗钱服务的人员进行金融惩戒。并对上述人员在三亚全域范围内实施5年内不得新开立账户,并暂停其名下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含支付宝、微信渠道)。
2021年,云南省昆明市曾公示惩戒的电诈帮凶名单共614人。同时,昆明市警方严正警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且被用于电诈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等。
“各地可视对讲门禁发布的金融惩戒人员名单,并非是简单的公示,其背后具有重要意义。”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来看,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成为各地‘断卡’行动金融惩戒的‘标配’。这有三方面意义:一是加大了违法成本,同时也能起到警示作用;二是可以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和金融监管方面的难度;三视频对讲是对建立全面的信用社会有着重要的价值。”
银行对账户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自2021年以来,银行对账户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比如,2021年,多家银行发布公告称,对异常账户及一些长期没有交易且没有资金的“睡眠账户”进行清理;进入2022年,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未发生客户主动交易,活期账户余额低于10元,未签订信用卡、个人贷款还款及其他代收代付协议的账户也被部分银行纳入排查清理范围。
此外,支付宝及微信支付等支付机构在2022年均发布了关于治理违规个人帐号名单,共处置超20万个违规账号。
2021年1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断卡”行动数据显示,央行方面推动行业风险整治,督促银行、支付机构清理长期不动户、“一人多卡”和频繁挂失补换卡等异常银行卡14.8亿张。并严查支付领域涉诈违规问题,对130余家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暂停620家银行网点1个月至6个月开户业务。根据全国“断卡”行动推进会通报,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连续3个月下降,月均涉案单位银行账户数量同比大幅下降。
盘和林表示,“目前‘断卡’行动打击范围不断扩大,正呈现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多方联动趋势。对于机构端来说,‘断卡’行动重在常态化管控,要充分利用并加强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在该领域的应用。”
而在用户方面,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在数字时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电话号码等是识别个人身份的重要资产,因此账户的安全至关重要。”他提醒称,个人用户切勿贪图小利,随意出租、出借、出售个人名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身份证件。同时,要保护好个人账户信息,不向他人透露账号、账户密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以免成为诈骗行为的帮凶。(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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