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理财、中银理财首次被罚 业内:传递严监管信号
人民网北京6月8日电 (记者杜燕飞)银保监会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理财业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中银理财、光大理财分别被处以罚款460万元、430万元。作为两家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母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一同被罚,分别被处以罚款200万元、400万元。这是继2019年5月首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获批开业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对理财子公司首次开出罚单。
记者梳理发现,从受罚案由看,理财产品投资资产集中度超标是两家受罚理财公司存在的共性问题,“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则是两家受罚银行的共性问题。
资料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业内人士认为,银保监会首次对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出罚单,意味着将进一步加强制度规则的检查和执行,确保相关制度办法落到实处,推动理财子公司规范有序经营,促进理财业务和理财市场健康发展、行稳致远,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医护对讲近年来,随着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加快,理财产品与金融市场以及其他资管产品的关联增多,对产品流动性和稳健性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违规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将可能使得理财产品估值不准确,难以及时准确反映底层资产价值变动情况。理财产品宣传不一致不准确,可能误导投资者,影响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定。”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年来,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要求,理财市场经历了回归本源、结构优化、提质增效的转变过程,银行理财规模也实现了再次回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理财公司共获批筹建29家,25家正式开业,理财产品存续规模达17.27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倍。
与此同时,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到《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再到《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金融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已初步建立起理财公司和理财业务制度规则体系。
业内人士认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落地后,对各类机构和产品的监管要求趋于一致,在产品估值、流动性管理、集中度比例等方面统一要求。与公募基金等资管机构相比,银行理财子公司在投研体系建设、运营管理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容易导致风险点的产生,建议理财公司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快违规问题整改,确保理财产品研发、销售等全流程符合制度规则的要求,推动银行理财健康可持续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银行理财子公司托管机构的光大银行,受罚原因中人脸识别门禁提及托管机构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集中度超标,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要求等内容。对此,有分析机构认为,从长远来看,银行理财子公司与母行之间的风险隔离仍是比较大的问题。
今年4月末,银保监会公布的《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理财公司应当建立理财产品第三方独立托管制度,要求托管机构依法依规提供账户开立、财产保管、清算交割、会计核算、资产估值、信息披露、投资监督以及托管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
“托管机构应勤勉尽职,坚持独立托管,发挥好托管机构的风险防线作用。”董希淼表示,下一步,应建立第三方独立托管制度,理财产品托管由母行之外的第三方进行独立托管,更好地防范理财产品经营风险,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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